关于开展2010年度临床医学研究“5010”计划项目检查评估的通知
2011-11-26
院科研[2010]042号
各项目负责人:
为加强5010计划项目的管理,进一步指导和推动项目的实施,贯彻“继续支持一批、淘汰一批、增补一批”的“择优立项,动态管理”原则,根据《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5010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管理办法”),学校医科处将于9月28、29日对所有的5010计划项目进行第二次评估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的形式及内容
1、评估形式:评估将采取“会议评审”、“PPT汇报”和“现场检查”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
(1)、“会议评审”主要是评审专家对照“管理办法”的有关内容以及项目的合同书,对项目负责人的《5010计划项目评估报告》进行评审;
(2)、“PPT汇报”主要是听取课题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综合报告,PPT的内容需根据“管理办法”的相关内容制作;
(3)、“现场检查”主要是评审专家在会议评审以后,根据会评发现的问题以及有疑问的问题,到现场查看相关的原始材料以及咨询项目负责人有关情况。
2、评估内容:本次评估将严格按照《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5010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。重点检查依托单位对5010项目的管理情况,5010项目临床研究的规范性、临床试验的实施情况及进展情况、CRF记录与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、数据库的建设运行情况等。
二、具体要求
1、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《5010计划项目评估报告》(附件1),并于2010年9月10日前将纸质版1式7份及电子版交由科研科,汇总后统一交至医科处应用科。
2、准备8分钟的PPT(8分钟汇报,5分钟提问),于2010年9月20日前交由科研科汇总后统一交至医科处应用科。
3、按照“管理办法”的要求,结合项目的特点,准备好与《5010计划项目评估报告》相关的材料备查(如:病历、CRF表、批件、合作协议书、SOP、知情同意书、数据库等等)。
4、评估申请书各项指标统计评估期限从立项至2010年8月底的成绩和数据。
5、项目的立项合同书需附在《5010计划项目评估报告》后面。
医学科学处将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,公布继续立项和淘汰的项目名单,希望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这次评估检查工作,认真做好检查评估的准备工作。
联系人:姜橙 王卓青 联系电话:87334871 8035
E-mail:jiangcheng0123@163.com
科研科
2010年8月6日